道高望远无为自化,清静自在

大律师公会(大律师公会关于国安法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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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年香港政府颁布的律师执业条例Legal practitioners Ordinance是最早规范律师行为的法例该法例先后修订了十数次,现行的律师执业条例是1981年的修订本,共有条文70余条,主要规定各种律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执业的限制以及律师的收费等此外,依法成立的律师公会和大律师公会还规定了律师从业规则和操守。

大律师和刑事辩护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受到大律师公会和律师公会的组织纪律约束大律师负责代表被告方在法院上起诉,可参加所有法院的起诉,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门,但不能直接接受被告方案子,必须由事务管理刑事辩护律师转聘大律师不得直接接触被告方或收取酬劳,只能向事务管理刑事辩护律师支付。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入会资格要求严格,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法学教育背景首先,香港本地学生需完成法学基本学位,如法律学士LLB或法律博士JD,虽然JD并非博士学位,或者通过专业共同考试之后,他们需要修完由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或香港大学提供的法律深造证书。

大律师公会(大律师公会关于国安法的声明)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中有一位名誉资深大律师,他就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院长人权研究专家陈文敏教授,他在2003年荣获了这一荣誉头衔截至2011年5月,香港共有85名资深大律师,其中男性76人,女性9人,这是一个代表了经验和专业成就的精英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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